关于开展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实地考察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新大校办字﹝2015﹞33号),学校定于7月13日开展实地考察工作,了解各单位提升综合实力项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重点考察各建设单位提升综合实力专项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及运行情况、实验室环境改造情况等。
二、请各单位根据考察工作行程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确保本单位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开放(使用综合实力资金购买仪器设备或进行改造的实验室。)
2.准备《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中期检查仪器设备购置和环境改造统计表》23份,表格见附件2。
三、具体实地考察安排见附件1。
附件 1:实地考察工作安排
附件2:《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中期检查仪器设备购置和环境改造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