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规划总结时间节点的说明
一、“十二五”规划总结的时间期限为2011-2014年底。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2011-2014年本单位、本领域发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二、请各职能部门在进行成就分析时将2014年与2009年进行对比。
由于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今年要对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在进行“十二五”成就分析时,将2014年数据与2009年进行对比。因此,各职能部门在进行成就分析时,需要对2014年与2009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三、学院及其他教辅单位
请各学院及其他教辅单位在进行分析时,将2014年与2010年相关数据进行对比,突出“十二五”期间发展成就。
不详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电话:8583026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