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
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提升综合实力建设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大学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新大校字〔2014〕88号)有关要求,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实行年度总结、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年度总结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对象
学科建设类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科研平台与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和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详见附件1)
二、总结内容
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绩效评价;项目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程序
各项目建设单位按2013-2014两个年度完成年度总结,报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将分管项目总结汇总整理后,报送学校提升综合实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2.材料报送清单:
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提升综合实力XXX项目2013-2014年度总结报告;附件2、附件3、附件4。
计财处:提升综合实力专项资金2013-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附件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2013-2014年仪器设备购置(调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提升综合实力建设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2.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其中,各教学科研单位需按教学、学科科研平台建设两大类项目分别向归口管理部门上报总结报告。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将分管项目总结报告、计财处将分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调整)、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送学校提升综合实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3.填好的纸质材料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专项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办公自动化张楠信箱,联系电话:8583693。
附 件:
1.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及归口管理部门
2.提升综合实力XXX项目2013-2014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3. 2013-2014年提升综合实力资金规划完成情况表
4.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2013-2014年仪器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