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编制 高校迎来放权,面临挑战
编者按:2016年年初,在北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人士说,将重点研究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的问题,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早在2015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对现有高等学校,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但这一关乎高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还是稍有“风吹草动”便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为什么取消编制?取消编制后教职工的工作是否稳定?养老与社保会受什么影响?新进教职工的户口怎么办?大家议论纷纷。为此,本版特别邀请作者对高校取消编制的意义和可能面临的挑战进行解析,希望能给读者带来启发。
僵化的编制管理制约高校发展,取消编制已是大势所趋
编制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教师编制是大势所趋。对于政府和高校来说,编制是高校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编制涉及高校的人权和财权,是高校发展的生命线。正因为如此重要,高校又是具有办学自主权的学术机构,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行政机关一直在试图科学测算高校编制,但问题颇多,出台的只是试行办法和草案。1985年,原国家教委下发的《普通高校人员编制的试行办法》,第一次明确地将校(院)本部、专职科研人员、实验实习工厂、直属单位列入编制范围,根据学校不同类型,以在校学生人数为标准和依据制定了教职工和学生的比例及教师与学生的比例。90年代末,随着高校的合并、扩招,为保证高校教学质量和提高办学效益,教育部对高校编制管理进行积极的探索,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便是控制生师比,提高教师比例和降低非教师比例。1999年,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草案)》,作为高等学校编制管理的临时办法,在一定时期发挥了指导作用。这两个文件都是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重点寻求招生规模与编制之间的关系,以不同招生规模、不同科类的不同生师比或生员比确定各高校编制数量和规模,从而对编制进行控制。但是,单纯从招生和人才培养规模的角度进行控制,就只强调了教学职能,忽视了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并且,不同类型的学生,如研究生与本科生、专科生,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如何确定合适的师生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刀切”的办法是行不通的。
高校现有编制是在上述两个文件基础上于20世纪90年代核定的,之后一直没有调整。近20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量成倍增长,事业发展与编制紧缺的矛盾愈演愈烈。1998年以来,全国普通高校普通本专科、研究生人数增加了约6倍,而教职工人数仅增加1倍多,教师编制增加大约2倍。编制捉襟见肘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缓解这一矛盾,高校不断在用人机制上进行创新,积极探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契约管理方式,不少高校都实现了全员聘用,试行劳务派遣,推行人事代理。在编制的限制下,高校在人事自主权方面一直面临着诸多掣肘,既要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解决问题。为此,把宝贵的编制资源用于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同时增加了大量编外人员。这部分编外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工资、社保、职称评定、住房补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没有把这部分人员考虑在内,带来了系列遗留问题。在政府控制和核定编制的情况下,高校也无法真正实施聘任制度,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前两年,教育部人事司一份面向全国200多所高校的问卷调查报告显示,高校希望改革编制管理方式甚至取消编制管理,认为“编制与身份挂钩太紧,弊大于利”“编制管理过死、编制偏紧”是最突出的问题。
高校取消编制管理,符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现有事业单位可划分为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划分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功能,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中小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高校、公立医院等。2011年《国办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议尽快实施高校编制备案管理,高校自主确定人员规模并实施动态调整。2015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现有高等学校,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对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
取消编制让多方面临挑战,如何度过转档期、空窗期和阵痛期是关键
在取消高校编制的过程中,政府、高校和教职工都面临诸多挑战。
政府 对于政府来说,一是要改变编制的管理方式,由传统的编制控制变为监督和备案;二是对于高校拨款方式的改革,取消编制并不意味着对于高校的财政拨款要减少,随着教育经费的增加,对于高校的拨款也要持续增长。之所以要保留高校的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因为高校的公益属性,不能实施市场化和产业化,还需由财政进行拨款。拨款方式要由传统的按编制“人头”拨付,改为综合经费核算办法和拨付标准,拨款标准要考虑学科专业性质、人才培养的数量与类型,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综合因素,而与教职工规模没有多大关系。三是要解决政策空窗期的问题。传统的编制管理附带多种身份属性及福利属性,如北京市政策规定:提供给事业单位的北京户口指标,只能用于编制内人员,上海市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超出编制限额的人员不能按照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诸如此类的政策规定为编制附加了更大价值。在取消编制后,新进教职工的户口、养老、社保、医疗等问题如何做出合理的政策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
高校 对于高校来说,取消编制管理是高校人事自主权落实的重要方面,可以自主确定人员规模并进行动态调整。权力也意味着责任。一是高校要用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在用人体制机制上打破机构和编制的壁垒,加强高校人力资源规划,根据经费拨款条件和劳动力成本自行编制“用人规模”,不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对于教职工的布局进行结构性调整,将高校所追求的人才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与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激励教职工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保质和增殖。二是正确处理好有编制的“老人”与无编制的“新人”“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地位身份的差异等问题。在当下,高校教师的薪酬待遇并不占优势,很多人去高校工作,更在意高校教师的事业编制身份。如今取消事业编制,如何认识高校教师的地位和确保教师职业的含金量就值得认真考虑了。三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聘任制度。在高校综合改革中,许多高校提出对于教师实施分类管理,即分为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等。这要求高校实施聘任制,科学有效配置教师人力资源,建立新式劳动分工体系,构建多元化教师队伍。由于不同高校的目标不同,应建立符合自身特色的人力资源布局和师资队伍结构。同时,教师队伍的多元化意味着教师评价的多样化。实行教师的分类管理,对于不同岗位的教师提供不同职业发展平台和晋升渠道,实行不同的考核评价方式,不再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所有的教师。不同的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历史传统、学科特点、办学特色及自身的条件和组织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实现人力资源的动态匹配,通过制度设计鼓励竞争,提升教师水平和教师队伍质量。如《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均提出了“预聘—长聘”制度。由此给予教师不同的考核标准以及聘用制度,用公平与公正给予教师良好的教学科研的竞争环境。
教职工 对于教职工而言,取消编制管理不会影响教师的薪酬待遇、不会影响教师的教学科研、也不会影响教师的工作稳定性和教师队伍的建设与质量。但随着教师分类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北大清华等学校的“预聘—长聘”制度,教师的工作环境会有所改变,对教师的职业能力会带来更大挑战,也许教师薪酬的差异化会加大,高校会逐步建立分类的激励制度,针对不同类型教师确立不同的薪酬体系。
总之,取消高校教师编制,符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政策是好政策,关键是在政策实施的转档期、空窗期和阵痛期,把握好政策实施的节奏和相关政策的配套落实,把政策的正能量充分展现,使其落地生根、开枝散叶,把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疏解化通,减少政策实施对于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带来的震荡。
(摘自:《光明日报》2016年1月23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
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会议认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享受以下政策,以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一是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则上不需审批或备案。鼓励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成果。支持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二是成果转移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主要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科技成果转移和交易价格要按程序公示。三是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应提取不低于50%用于奖励,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等活动,可依法依规获得奖励。在履行尽职义务前提下,免除事业单位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四是科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离岗创业期间,科技人员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实施成果转化。五是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研发机构和高校绩效考评,加快向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完善支持单位和个人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措施。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摘自:教育部网站,2016年2月18日)
高等学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基于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陈以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9年的第二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公报指出:“有助于提高入学机会和学生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应该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一个重要位置”。教育部从在2001年起出台一系列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文件,不断提高对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2012年后,我国建立了“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其中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是高校履行人才培养质量责任主体的基本方式之一,是“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
2003年初同济大学首先在本科层面,2005年9月起扩展到研究生层面,逐步建立了全方位监控、本研全覆盖、循环闭合、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特点体现在:从教学环节拓展到全因素,从教务系统拓展到全部门,从学校内部拓展到全社会。
(一)全方位监控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
高校最核心、最根本的任务是人才培养,高校的其他职能包括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都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这也是高水平人才培养的保障。
同济大学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以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另一个是包含着大学全方位任务的办学质量与绩效评估系统。
同济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由教学质量标准纲要、教学质量框架、教学质量流程、教学质量实施条例组成。“标准纲要”回答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是什么,标准是什么;“框架”则明确工作体制,即通过明确保证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工作机构、监督系统及各自的职责,来保证标准要求的实现;“流程”明确工作机制是怎样的;“实施条例”则用条文的形式界定清楚各个机构在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权限。
同济大学的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和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纲要不仅仅停留在教学环节上,而是扩展到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全要素。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列为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4个主要方面,每个主要方面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将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从教学环节扩展到全要素,学校层面对本科和研究生分别设91条和139条质量要求,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二)全员参与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在学校章程中规定,学校教务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机构,职责是审议人才培养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与措施等,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的领导机构;成立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平行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和教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由于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从教学环节扩展到全要素,所以涉及的部门不仅有教务处、研究生院,而是扩展到学校的全部门,除教学过程的主管单位外,学校所有涉及到资源保证的机构均被纳入到系统中。因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学生处、各学院(系)等都是教学质量保证的工作机构,都有明确的质量保证职责。为保障质量保证工作的落实,每个工作机构都有兼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相关因素的保证、监控是否达到了质量要求。
(三)闭合循环推进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制订“执行项目与监督项目一览表”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任务与责任;设立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公众监督四种方式,对各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价;按照监督-反馈-改进-跟踪的闭合循环,设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监控表”;通过“监控表”反馈问题、跟踪改进情况,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程序。
学校建设了由180余名督导专家、50余名质量管理员等组成的质量监督系统,从工作体制上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院系的执行系统分离。但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种制度,在工作机制上实现联动。
(四)内外结合形成质量保证工作的长效机制
日常监督包括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课程评价制度、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检查等。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方面,首先要求督导必须了解所听课程的教学大纲,要征询学生意见,要和教师交流;此外,督导还要了解教学资源保障教学的状况。对课程的评价包括督导、学生的评价以及教师的自评,从三个视角评价一门课程教的水平与学的收获。
定点监督包括试卷出题质量分析制度、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制度、学生成长发展评价制度等。将试卷送外校担任同样课程的教授评价我校试卷的出题质量,请校内外专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不定期对学生学业成绩,能力与素质发展等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定期监督包括定期开展的专业评估制度、学生学习经历调查制度、学院(系)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工作评价制度、学院(系)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基本状态考核制度、学院(系)办学绩效评估制度、发布本科及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办学质量白皮书、社会影响蓝皮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
公众监督是学校建立的多视角评价、多节点监控、多阶段跟踪的人才培养调查和评价制度、外部认证或评估制度等。每年对在校生、毕业生、校友、用人单位等开展调查,通过对进校时、在校中、毕业时、毕业后各阶段评价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各类学科专业评估、学科国际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外部质量监督,将质量保证从学校内部拓展到全社会。
同济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十年来对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专业的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对校内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摘自:《中国高教研究》2016年第1期,作者系同济大学副校长、教授)
对推动高校协同创新的思考(节选)
二、高校开展协同创新的几个着力点
1.树立协同创新的发展理念
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管理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理念问题。协同创新是一种新的高校办学理念,是高校基于集成、合作、融合与共享的价值准则,谋求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提高功能活动效率、水平与质量的思想观念。协同创新理念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全面、深远的影响,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强大动力。在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和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协同创新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当前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新理念。
2.科教融合,加强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建设
为培养创新人才,高校应形成科学研究有力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格局,实现科教融合。高校要加强学科、学科创新集群、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载体建设,并使其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直接转换为培养人才的教学资源,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高质量的教学。为此,一要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及学科集群建设,支持综合交叉学科的发展,推动学科整体水平的提高。既要加强高校内部学科间的互动,又要加强校际间、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共同创建学科集群,将其作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重要纽带和载体。二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应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努力探索校校、校所、校企(行业)、校地(区域)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五种形式的协同育人新模式。三要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继续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建设,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在协同创新中,高校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
3.整合资源,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科技创新能力是衡量高等教育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高校要重视引领未来科技发展方向、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汇聚创新团队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能力、增强国际合作、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五种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为此,一要面向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确立基础研究与共性技术研究的重大领域,引导和支持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高新技术创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二要服务行业产业与地区发展,选择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企业竞争力提升等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研发领域,提高应用技术研发能力。高校应把学科专业群与产业集群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使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三要打造好协同创新的科研平台。以协同创新的方式提升现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围绕区域内战略性产业的重大需求,建设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共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发展大学科技园区,促进校区、园区和社区联动发展与一体化建设。四要突破高校内部和高校间的壁垒,实现科技资源共享。高校要打破校内条块分割,实现校内科研工作的协同,实现科研平台和实验数据的共享。同时,高校要突破自身限制,扩大协同视野,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整合资源,着力搭建校校、校所和校企合作的科研平台,组建大型复合型科研团队,开展联合攻关。
4.深化改革,加强高校体制机制建设
当前,国家推动协同创新工作的目标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突破阻碍高校创新的各种障碍,在新的体制机制下使不同的创新主体为了一个或者几个共同目标高效地发挥作用,最后达到1+1>2的效果。高校在开展协同创新工作中,应着力探索以下几个机制:一要探索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通过需求驱动、利益驱动、优势互补、政策推进、发展需求等因素,激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产生协同创新意愿,提高协作积极性,巩固协同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运作方式。二要探索协同创新的管理机制,成立由多方协作主体参与的协同管理机构,明确各方职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的归属,提高管理效率。三要探索协同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坚持按照“根据贡献度大小按比例分配利益”的原则设计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要大胆承认学者的个人贡献,以利益分配链条紧密连接参与协同创新的各个方面。四是探索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在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等方面构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改革小而散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通过跨学科科研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资源共享、组建复合型科研创新团队、组织联合申报大型科研项目等,健全和完善符合协同创新要求的组织管理机制。改革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打破学科藩篱,打破院系限制,实现教师在高校内部的合理流动;建立以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任、流动和管理制度。打破过于注重学术GDP的评价标准,对科研团队和教师建立多元开放的绩效评价机制。五是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优化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六是完善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使高校能够主动融合校外优势创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新模式。
5.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高校应从团队、学科、科研等方面入手,改革校内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凝练协同创新方向,建设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国家和区域的战略需求,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从战略角度制定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规划,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团队布局。在高校内部构建学术与行政管理相协同的运行机制,进行科技团队的分类评价。在创新团队内部,建立灵活且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实施多层次、多目标的系统管理。高校要精心选择和培育协同创新领军人物,推动校内的科学家由“作坊型”科学家向战略型科学家转变。
6.营造氛围,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高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技进步观、开放协作的竞争观和正确的风险意识,克服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构建求真务实的创新文化体系;要重视创新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高擎创新文化的旗帜,明确创新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凝练创新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规范创新文化建设的原则,重视创新文化传播的载体建设。
(摘自:《中国高教研究》,2015年第12期)
2016,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教育强音有回响——两会内外热议政府工作报告(节选)
关键词1:教育投入
【报告原声】 公共教育投入要加大向中西部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力度。
【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书记胡凌云:国家应加强调控手段,统筹全国考虑,通过加大投入缩小区域教育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只有教育发展了,这些区域的脱贫致富才能成为现实。希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增加的部分,要主要投向中西部和边远、贫困地区,为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利提供坚实支撑。
【会外连线】
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今年,在国家资金继续倾斜的有利形势下,我们甘肃教育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主线,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推进教育现代化。尽心尽力,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助力甘肃扶贫攻坚大局。
关键词9:地方高校转型
【报告原声】 提升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常委、华东师范大学校长陈群:高校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学校所在区域发展紧密相连。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由“转型”到“转变”,一字之差,反映出国家对普通本科高校发展路径选择的科学态度,对于发展多样化高等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多方面都有指导意义。
【会外连线】
东莞理工学院校长李琳: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发展转变,其本质是让地方高校更加重视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更好地履行地方高校的使命。我校将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朝着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目标迈进。
(摘自:教育部网站,2016年3月6日)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与政协教育界委员面对面,回应教育热点难点
为了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3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出席政协教育界别联组会,听取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委员们坦诚交流。
未来5年教育的挑战在哪里?
九大发展项目点明攻坚重点难点
袁贵仁说,根据委员们的发言和媒体上反映的意见建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对于教育工作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五个突出”:
突出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教育承载着国家的未来、人民的期盼”,袁贵仁加重语气读出了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句话,“这句话很有分量,‘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要靠人才、靠教育,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
突出了教育的两大战略重点。政府工作报告用“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作为标题,袁贵仁解释说:“公平和质量一直是教育的两大重点。工作报告在总结‘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工作时,充分肯定‘教育公平和质量明显提升’,所以在‘十三五’期间,特别强调‘提高教育质量’,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主线,把促进公平作为重点,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突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层次性。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从公办教育到民办教育、从教育普及到教育免费、从城市教育到农村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等,袁贵仁认为,部署涉及方方面面,均体现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造的结合。
突出了“实”的内容和要求。“目标实、措施实、项目实、要求实”,袁贵仁用这4个“实”来概括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确实如此,“十三五”规划设计了九大发展项目,涉及当前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袁贵仁对这九大发展项目进行了一一解读。
突出了全社会共同办好教育的责任。“‘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意味深长啊!安全健康是首位,然后才是成长成才,所以全社会要共同担负起培养下一代的职责。”袁贵仁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对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教育部将抓紧出台政策,设计方案,落实落实再落实。”袁贵仁语气郑重而坚定。
谁能进入“双一流”?
不仅仅定位于综合大学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出台,具体实施问题全社会都很关注,也是这次委员讨论的热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饶子和就带来了他的建议:“应该更多地尊重规律,客观认识不同学校、学科的发展现状,合理评估与一流学校、一流学科的现实差距,理性分析投入与产出,保证国家宝贵的经费投入能够真正用在刀刃上。”
袁贵仁对此表示赞同。他说,这次“双一流”文件精神是很明确的,就是以一流为目标。“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是开放的,只要学科达到一流水平,就是我们的建设目标。高校需要做的就是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提高办学水平”。
除了“开放”之外,袁贵仁还格外强调了“动态”:“政府会强化绩效评价,根据高校办学目标实现程度,动态调整支持力度。不会给你戴一个帽子,让你干好干不好都一个样。我们会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重点依据已公开的数据、成果和质量报告,引导高校把功夫放在教学质量提高、一流学科建设上”。
(摘自:教育部网站,2016年3月9日)
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发展需要,教育部1月21日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其中规定,高校应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高校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的50%,并且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详情见:新华网2016年1月21日)
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教育部部署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知》提出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二是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四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五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六是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详情见:教育部网站,2016年3月8日)
双创教育:高校综合改革新命题
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协同育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抓紧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让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展现才华、服务社会。(详情见:《中国教育报》2016年2月29日)
北京大学推行“师生交流时间”制度
北大教务长办公会近日审议通过的《北京大学关于完善师生交流时间(office hour)安排的意见》规定,教师每周需安排时间和地点与学生针对学业等问题进行交流。该意见将“师生交流时间”阐释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扩展。交流的内容则是开放的,材料解读、内容深化等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学习计划、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学生关心的问题,无所不包。(详情见:《中国教育报》2016年2月27日)
新疆:学籍户籍双重审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治区近5年来查处“高考移民”600余人,其中,录取后由高校取消学籍的有130余人,毕业后由所在学校收回已发学历证书的有5人。下一步,新疆将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教育、公安、民政等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明确整治时间段、工作内容与重点,与“高考移民”生源地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涉及“高考移民”的公职人员的查办、曝光等,斩断“高考移民”利益链条。(详情见:教育部网站,2016年3月5日)
教育部2015年建议提案全部办结
2015年,教育部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70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767件。截至目前,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9.7%。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办好两会建议提案和平时来电来函,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声、条条有落实,并作为学习、工作的重要内容。(详情见:教育部网站,2016年3月3日)
教育部明确高校50万以上科研设备均应全面开放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明确除涉密、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研究目的特殊等仪器设备之外,其他用于教学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特别是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均应纳入开放共享范围,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开放共享水平和评估结果将作为基地管理、科研管理的考评内容之一,并与规划发展再投入安排挂钩。(详情见:《中国教育报》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