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科研,一碗水如何端平?
4月22日,本报报道了国内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客观倾向。应该说,这种“失衡”由来已久。原因不少,涉及大学定位、评价体系、教师定岗等方方面面。高校教师在面临抉择时,受到职称评定、经费申请等更具“含金量”的诱惑,很容易倒向科研一端。
“重科研、轻教学”,失衡的天平如何校准,让高校不再“偏心”科研,让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这道题需要解答。
教师职称和高校学科评价体系失衡
现行评价体系可以再优化
在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李奇教授看来,科研与教学关系的失衡,直接原因是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偏心”。
“SCI”“EI”等国际文献检索的英文简称,是不少大学教师的“心病”。在我国高校教师评聘工作中,能否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并被这些国际文献检索库收录,几乎被等同于评价该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
尽管各高校在教师评价体系中对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做了要求,但实际上,完成要求的教学课时、不出现重大课堂事故,对一名大学教师而言不是难事,而教学效果是否“优良”则很难衡量。“但科研就不那么简单了,科研项目、论文质量等往往有硬性要求,难度大得多。”李奇认为,“教学成果难以量化评价,职称评定更多与教师科研成果挂钩,使得不少高校教师把更多时间投入到科研上,渐渐忽视了教学。”
对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杨卫曾指出,“长期以来,我们的高校习惯使用统一的标尺来考评不同的教师,这种考评体系和标准较看重数量,却没有很好地体现‘人尽其才’的理念。统一标准管理,相对简单,但高校发展到一定阶段更应强调个性。例如擅长做基础研究的,不得不以应用研究来追求所谓的业绩。而且由于科研工作成绩更容易获得量化肯定,教学工作就有意无意地被边缘化,原来所谓的教学科研两个中心演变成一切以科研为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谷贤林认为,除了高校教师个人的职称评价体系,针对高校的学术和学科评价体系,同样存在“偏心”。
高校的综合排名、专业学科排名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高校学科的评价关系到高校的地位、声望和生源。高校之间学科建设的竞争一直十分激烈,博士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成了高校争抢的“稀有资源”。而如何申请到博士点和科研项目,高校的科研水平是重要依据。
“无论政府还是民间组织,在对高校进行评估、排名时,都把科研作为重要指标,因此学校不得不想尽办法推动科研建设,这就使得学校在制定教师评聘标准时,向科研倾斜,客观上也会造成科研与教学的失衡。”谷贤林说。
高校条件有差别,教师能力有差异
大学定位与教师定岗可以更科学
教学与科研二者关系如何协调,多年来始终困扰着高校教师,更成为高校教学与科研改革、评价体制与用人机制改革的难点之一。
那么,大学的定位与教师的定岗能否更科学?所有的大学都应该承担科研重任吗?所有的教师都应该承担科研任务吗?
按照高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不同,有研究者将国内高校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其中“研究型大学”以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和创新研究型成果的需求为主,更注重科研,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数也最多,国内一流大学多属此类;“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教学层次以本科生、硕士生为主,个别专业招收博士生;而“教学型”和“高等专科、职业学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更侧重于教学。
这样的分类,在李奇看来更具合理性,“不同高校,办学条件有差别,在学科建设上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规划。现状却是,‘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大学都在朝着‘研究型’大学努力,都被‘争做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牵着鼻子跑。而成为‘国内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准又是院士数量、博士点数量、科研成果的国际影响力等等,这也又间接导致了重科研轻教学的趋势。”
并不是每位教师都是教学、科研齐发展的全能型人才。因此,“精细化分类管理”教师,让长于教学的老师专心教学,不勉强其从事科研工作;让长于科研的教师安心科研,同时也安排时间、精力反哺教学;这成为许多专家的呼唤。不少学者建议,针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应充分考虑教师劳动连续性、复杂性、创造性及个体自主性特点,探索多元、开放的评价标准。
目前,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已经开始探索人事制度改革,将教师分为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与管理岗,这或许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割裂二者的关系,看轻教学的价值
高等教育理念可以更健康
著名科学家钱伟长曾说:“你不教课,就不是教师,你不搞科研,就不是好教师。”科研与教学,是高校的两大重要职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教师要想成为“一代宗师”,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当全面发展才行。
复旦大学心理系主任孙时进教授认为,教学与科研不平衡,更多还是缘于观念上的“盲区”——没有正确认识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将二者看成泾渭分明、截然对立的关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杨清表示,科研是教学的“源头活水”,没有科研做支撑,教学就会失去灵魂。高科研水平的教师,对教学内容理解得更为深刻透彻,教学更易做到深入浅出,有助于学生的理解与学习。教师及时将前沿学术成果补充到课堂中,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科研型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更多是思考问题的方式、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刻苦的钻研精神。
同时,教学是科研的“隐形动力”。有些教师认为,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会占据科研时间,对科研有害无益。杨清认为其实不然。教师要上好课,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宽阔的眼界,这有助于拓宽科研思路和领域。备课过程中阅读大量研究资料,能促使教师对问题的思考。课堂上师生互动,教师可能获得新的科研灵感。
因此,专家建议,大学教师既不能“浮于”教学而忽略科研,也不能“沉于”科研而疏于教学,更不能在双重压力面前一味抱怨,而应充分认识教学与科研的内在联系,并将这种认识落实于教学科研工作中,努力做一名研究型教师。当然,教师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比重,以求各尽其才。
另外,社会上也存在一种“重科研、轻教学”的观念,认为教学只是重复已知的事实,研究更具创造性,因此更有价值。这种观念在高校教师中也颇有市场,一些长于教学短于科研的教师甚至自惭形秽,为了“更有价值”,他们挤用教学的时间、精力,投身到科研上,结果科研没做出来,教学也耽误了。这就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和科研是为培养人才服务的,没有高下之分。无论哪种工作,做到极致,都是创造性的劳动。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4月27日)
新预算法:高校的挑战与机遇
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中以高票通过。政府全部收支、预算信息公开、绩效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五项要求第一次被写入法条。
在国内公办高校中,也酝酿着一场预算改革的浪潮。“没有预算,就不能开支”,新预算法对大学的预算和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高校预算改革提供了遵循的依据。
从“晒账单”到把所有收支关进预算的笼子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2014年,教育部首次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明确要求,从当年7月29日起,高校必须公开包含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等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前不久,教育部发布《2014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表示将研究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办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高校财务工作的监督。从2011到2015,中国公办高校的“钱袋子”,终于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逐渐对外揭开“面纱”。
新预算法第1条就将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作为预算法的基本准则和立法目的,大大提高了预算公开透明的法律地位。
“过去高校预算可能仅由财务部长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做报告,大多数师生对学校财政资金预算并不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金荣学认为这种情形即将被改变,根据新法规定,高校预算将公开,且公开时间要求严格,同时需进一步加强在基本建设、修缮项目、设备采购、以及大宗消耗性货物服务集中采购方面的社会公开义务。
“无论是政府拨款还是高校利用自身资源获得的资金都属于公共资金,公共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对社会公众负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财政税务学院院长陈志勇认为,增强预算的公开性、透明性,让民众知晓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情况,才能让公众参与进来,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除预算公开之外,新预算法还要求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内,实行全口径预算,这是高校目前按新预算法实施最为完整的一项内容。
“有些高校的二级部门,预算刚刚报出就申请追加预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总会计师王建鸿指出,以往高校预算缺乏必要的刚性,不能够发挥预算的正常功能,就会导致贯穿全年的预算调整。对此,新预算法从立法上限制了自由裁量权,也能够迫使包括高校在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一个相对规范的轨道里运行。“通过规范化的操作使得预算成为刚性的约束,预算才能真正发挥其管理、控制作用,以及引导各部门、单位、个人行为的作用。”陈志勇认为。
大众对“高校经费去哪儿了”的质疑,促使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不得不加快规范财务预算制度、严格审批报销制度,将好钢用在刀刃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看来,从大学科研经费报账困难到预算报告的完善,到经常有检查组来检查,就是新预算法先进性的一个反映。“现在高校老师报账的严格实际上预示着财政资金是不能随意使用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于缩小寻租空间,净化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帮助。”
推进高校管理能力现代化先管好钱袋子
新预算法所蕴含的这些规则的变化以及理念的变化会带来高校财务管理改革的连锁反应,从而倒逼高校提高管理能力,推进管理现代化。
“要有效支撑‘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发挥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预算管理不能成为高校的‘短板’。”王建鸿表示。从2014年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预算编制工作,学校财务部门与各二级单位共同研究预算编制,每项工作、每个专项逐个论证,最后还要接受校党委常委会的质询和逐项审议。为提升预算的精细性、科学性、前瞻性,王建鸿在预算编制布置培训会上,亲自为各单位负责人和预算编制人员讲解预算编制理念、思路、政策和口径。“完整编报预算、优化收支结构、三维细化预算、推进支出分类、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强化技术支撑,这些都是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中要完成的工作。”尽管预见到具体预算编制过程中还会需要频繁的沟通协调和讨论,王建鸿对完成目标仍然保持信心。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大学预算和预算管理必然成为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
2014年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三所高校综合改革方案获批,拉开我国高等教育新一轮改革的大幕。在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北京大学在预算制定中加入教代会、工会以及相关部门对机关预算进行论证的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则启动综合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院为实体”,通过将部分财权下放,让改革试点院系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权力,从而激发院系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可以说,很多高校已经在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诚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中华教授所说,“新预算法对国家财政经济领域以及政府部门的影响是长远和深刻的,对高校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高校应抓住契机,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起办好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现代大学管理水平。”
深化预算改革需要人才培养作保障
新预算法的实施,揭开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序幕,承担着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与责任。“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对知识面宽广、能力突出的高端财税管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财政学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指出,这就要求高校紧密跟踪财税体制改革的动向,不断更新和改革财税管理专业的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和培养方式,培养和造就熟悉现代财政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的人才和后备力量。
“预算是一个非常综合的学科。学生要适应社会工作的需要,同时要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积淀,这样才能符合现代实践需要。”陈志勇说,仅仅更新教材远远不够,新形势下,相关专业学生需要让自己的知识结构多元化、合理化,整体素质更高、更有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的能力。
事实上,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对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财税专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等专业要打破大一统模式的培养方式,需要在学科定位、人才培养及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岳军在谈到当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由于高校专业教学与现实中的具体管理脱节比较大,财税专业毕业生甚至部分教师对预算管理和执行等问题并不了解,因而毕业后的学生必须经过“社会适应期”,才能进入实质性的管理过程。“问题是如何缩短这个过程,提高学生对预算的认知能力才是改革的重点。”这是当前预算管理人才培养改革面临的关键所在。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5年4月13日)
高校应建立科学的高端人才引进绩效评价机制
祖丽莉
党的十八大部署了“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的人才强国战略,不仅有利于破除束缚人才的制度障碍,而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当前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各高校“筑巢引凤”积极引进优秀高端人才。然而,由于科学规划、价值导向等方面尚存问题,不少高校出现人才引进失败的案例。构建科学的高端人才引进绩效评价机制,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当务之急。
引进高端人才对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的意义
高端人才通常具有高层次的学历和海外留学的背景,具备较为丰富的科研教学经历,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等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优势,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建立集聚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让高端人才充分施展才华已成为高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必要举措。
从根本上讲,高校的发展取决于教师的实力,特别是大师级师资的实力。但现实中我国高校的师资水平有待提升,国际一流大师严重匮乏、优秀拔尖人才尚显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大学的程度和进度。高端人才的有效引入,能够改善一些高校的师资结构、提高优秀拔尖人才的比例,增强国际化水平。同时,高端人才带来的先进科学知识、学术理念、前沿科技、教学方法能够激荡学术交流、激发思想解放,促进高校积累学术资源和获得社会支持。这不仅能够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从高端人才的成长背景来看,他们大都集聚于世界发达国家,深受国外名校学术氛围的熏陶,具有创新精神,掌握学科发展前沿,富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积极的自我认同感。他们不仅在主观上渴望国内能够拥有适合自己成长的土壤以施展才智、为国效力,而且在客观上能够催生所在院校形成顺应国际化趋势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形成极强的示范作用和感染力,对推动高校人事改革的纵向深入和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
高校建立引入高端人才绩效评价机制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校纷纷建立集聚高端人才的机制,积极构筑高端人才发展的平台,然而问题犹存:
一方面,引进目的的功利化。由于引进高端人才具有某些直接的现实利益,一些高校在短期内引进了一定数量的人才,却因未能考虑学校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学科特色和实际需要而造成人才的闲置和浪费,不但不利于高端人才的发展,反而使其陷入“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窘境,更不利于所在高校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和长远发展。另一方面,重学历轻能力、重学术轻德性的人才评价倾向。相比于内在的品德修养,科研能力的测评更容易从高学历、学位以及相关科研成果得到佐证。这就导致一些高校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更多考虑引进对象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影响因子等外在因素,而对其品德修养疏于考察。优秀人才应当德才兼备,一个缺少奉献精神、合作意识、协作能力以及品行端正的教师,很难凝聚人心,带动高素质创新团队建立和发展。
基于此,如何引进对的人、用对引进的人,需要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能避免高昂成本与实际收益严重失调,使其得有所偿;也会避免引进人才与实际需要的偏差,使其匹配协调。同时,完善的绩效评价也会使高端人才适得其所、尽其所能、专其所长。
高端人才引进绩效评价机制的科学构成
科学的高端人才绩效评价机制应当能够形成高端人才与高校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高校人才资源管理的有效性。
首先,坚持德才兼备的价值导向,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高端人才的主要标准,将学历层次、师德品质等基本素质,沟通表达、团结合作等综合能力以及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等工作绩效纳入评价指标体系。
其次,形成一个动态监控体系。在引进前应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和学科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进行长远规划和结构性分析,对岗位所需人才层次进行合理定位、按需引进,避免盲目引进。在引进过程中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和方法,既要重视学历、资历、文章数量等“硬指标”,又要加强对高端人才的背景调查、岗位胜任力分析、流动性或稳定性评估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力资本核算,将核算结果作为引进与否的重要参考。在引进后以科学明确的目标任务为考核基础,同时建立符合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的科学考核制度。通过考核检验高端人才的投入和产出比是否合理,对引进工作做出阶段性的绩效评估。
再次,构建民主参与、权责对等的高端人才引进评价主体。充分发挥院系一级及学科的自主性和民主参与作用。学院和学科是用人的主体,引进人才目标任务的制定及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需要依托于学院。如果学校下放部分权力,明确学院的主体地位,使学院具备引进人才的直接权力,并通过目标管理结果对学院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就可以规避风险、增强引进效果。通过“校院联动”,建立学校与学院密切配合的机制,创设校院人才引进成本、风险和责任共担的人才引进模式,最终建成“学校人才政策引导、学术组织选择评价、校院互补完善”的人才引进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最后,完善以目标考核为重点的评价内容。激发高端人才的才智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制,内容应包括各阶段、各时期的发展目标;在科学研究、教学任务以及人才培养中的指标体系;在学校学科发展中的作用设定;在带动高水平团队建设中的业绩等等,形成责权明晰、考核严密、激励得当的目标体系。
(摘自:《光明日报》2015年4月15日,祖丽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者)
教育智库如何“学”以“治”用
全球化背景下,智库发展水平越来越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以人才和智力资源高度集中的高校为主体的教育智库建设,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我国高校科研取得极大发展的今天,以公共政策为研究对象的教育智库,有没有真正实现影响政府决策和改进决策制定的目标?高校该如何打造高质量智库?
1月26日,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在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召开“教育智库建设高层咨询会”,与会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教育智库建设路径与实践,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智库更好地服务国家政策,尤其是重大教育战略和政策
教育智库建设谨防“虚热”“虚胖”
“教育智库建设应警惕乱贴标签,防止‘虚热’‘虚胖’和一哄而上。新智库应通过战略规划、制度设计,发挥好决策参考的发源地、人才培养的蓄水池、社会舆论的罗盘、国际交流的大舞台作用。”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王荣华认为,教育智库以影响政府决策为研究目标,理应树立自身的责任意识,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教育难题,不能浮于政策的阐释而失去了创造性,忽略中国国情的纯学术化倾向和“为五斗米折腰”的商业化倾向,同样要不得。
“深入、扎实的政策报告依赖于科学的数据分析,政府部门开放、 及时、权威的数据公布和理性的辩论讨论机制,都是智库有理有据地进行研究的关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建议,在此基础上,完善智库运行模式,实现重大政策问题的合理资源配置。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也支持以上观点,他认为智库的研究应该具备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切实突出实证研究。
“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需深度对接
王荣华在研究中发现,教育智库与政府决策的关联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智库建设的质量。他认为,教育智库既不能做“翰林院”,又要解决既进不了“庙堂”,又接不了地气的问题,关键在于“转智成治”,让政府“信得过,用得上,想得起,离不开”。“这就需要教育智库以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为研究核心,主动开展战略谋划综合研判,为政府提供及时解渴、解困的决策智力支持,积极推动决策质询成果向公共政策转化。”王荣华说。
数据显示,仅2008年至2013年,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便承担了600余项国家部委的调研和培训任务,直接参与《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累计有 1600余份咨询报告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为发挥智库作用、推进智库建设,2013年首批认定设立了14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杨银付认为,政府和智库之间的协同创新十分重要,二者应加强适度联系,而目前智库研究者“旋转门”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高校教师还不太了解政府部门决策运作,不熟悉地方行政机构的工作方式,缺少方便快捷的沟通渠道,缺乏向决策部门转化研究结果的直通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院长魏礼群认为,这些都制约着当前教育智库成果直接服务于政府决策。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提出,教育智库不应只满足于直接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而应通过多种途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头脑和观念,进而间接地服务决策。
高校智库仍存在着“小、散、弱”问题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1月22日公布了“2013中国智库影响力排名”。智库综合影响力前三名分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王荣华形容高校智库“百舸争流”的局面正在起航,但目前高校智库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现阶段,高校智库存在小、散、弱的特点,与经济改革发展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张东刚指出,高校智库建设的核心是突破学科界限,把研究解决高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产出高质量成果作为核心,聚焦未来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真问题、深问题,建设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高校智库。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吴强则认为,政府和高校智库不协调、不融洽的情况仍在相当范围内存在,一些智库的研究重在文献综述、比较研究和模型分析上,与政府的决策咨询相距甚远,与其关注操作性、风险性的价值取向相异。“加强智库建设,一方面,需要高校智库对接政府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政府为智库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吴强坦言,当前高校智库建设在经费、财政、人事的管理制度上面临体制机制的调整,应积极探索适合政策研究方式和类型多元化的保障性机制。
张东刚认为,高校智库建设应体现发展理念和组织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深化改革,促进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的优化组合,不断提高智库的创新活力。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认为,教育智库不同于其他智库,其研究对象是复杂的、系统的、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研究。建立新型教育智库,应该建立合议制的选题机制、“旋转门”的用人机制、共建共享共赢的协同机制、实践检验的评价机制和团队奖励的激励机制。
(摘自:《决策探索》2015.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