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29日上午在红湖校区科技楼11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新疆大学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正江出席并讲话,党委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学生社区)、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了会议,发展规划处处长赵冬梅主持会议。
会议上,赵冬梅处长传达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并对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行安排,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常顺利结合教育教学本科审核评估工作,提出建议和注意事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正江对做好2024年统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治统。二是提高认识,增强搞好教育统计事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狠抓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准确把握调查制度。五是明确要求,按时完成本次统计工作。
会议组织统计人员以依法统计、防范统计造假,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展开培训,并对《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逐表解读。通过培训,实现了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加深了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内涵的理解、提升了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统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